落户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
我打算办理落户,但是不清楚该找哪个部门。我想知道在国内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和审批的,有没有特定的流程和要求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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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的办理工作。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落户指的是将个人的户口迁移到某个特定的地区并进行登记,使其成为该地区户籍人口的行为。这一行为是对公民户籍信息的一种变更和确认,关系到公民在当地的各种权益和公共服务的享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这就明确了公安机关在落户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具体而言,当公民需要办理落户时,通常要前往拟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这些部门会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比如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工作证明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落户条件。审核通过后,才会为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同时,不同类型的落户,如购房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亲属落户等,可能还会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协同管理。例如,人才引进落户可能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认定;购房落户可能需要房产管理部门核实房产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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