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针对的“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具体指哪些商品?
我在网上买东西,听说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也看到了相关《指引》,但不太清楚这里面说的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到底包括哪些。我怕自己买了东西想退的时候,商家以不在范围内为由拒绝,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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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可以理解为这里所说的《指引》的一种常见相关规定)对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做了明确界定。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是消费者定做的商品,因为这类商品是按照消费者特定要求制作的,具有特定性,退货后难以再次销售;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比如新鲜水果、海鲜等,这类商品保存时间短,容易变质,不适合退货;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一旦下载或拆封,就可能涉及到复制和使用,会影响二次销售;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这类商品具有时效性,过了特定时间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除了上述列举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这就意味着,如果商家在销售某些商品时,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并且消费者也同意了,那么这种情况下也不能进行无理由退货。 对于可以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总之,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能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商家更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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