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出院后怎么进行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已经出院了。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申请赔偿,是找公司还是走什么流程,也不清楚能拿到哪些赔偿项目,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一下工伤出院后赔偿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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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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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后的赔偿涉及一系列的步骤和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也十分关键。当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项目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等待遇;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 总之,工伤出院后的赔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向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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