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出院如何获得赔偿?


工伤后出院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要知道,赔偿项目通常有以下这些: 医疗费和康复费: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以及后续康复的费用,这些费用是为了让受伤职工恢复健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简单来说,就是你因为工伤去看病、做康复的花费,符合规定的都能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就是说,在你受伤治疗不能工作的这段时间,单位要像你正常上班一样给你发工资。 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是对你住院期间吃饭费用的补贴,同样是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生活护理费。比如受伤后需要人照顾日常生活起居,就有这笔费用。 伤残待遇:这要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才有。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为5至10级的工伤员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流程方面,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一般由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没缴纳,那么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得由单位来承担。 要是对赔偿金额不满意,觉得不合理,可以先请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