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怎样赔偿才好?


工伤赔偿要依法依规进行,才能保障自身权益。首先是赔偿流程方面:第一步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相关规定。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明确伤残等级,这对后续赔偿金额的确定很关键。 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医疗费用上,工伤保险会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是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单位需按照这些规定承担全部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放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赔付上,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会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也有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例如,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三十五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足差额部分。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从业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其将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是确定工伤职工享受何种工伤待遇的重要依据。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时间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