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以后还能获得赔偿吗?
我之前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已经出院了。但是我不太清楚出院后是否还能有赔偿,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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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以后通常还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履行职业岗位职责期间,由于遭受非主观原因导致的身体机能受损或患上职业病,从而引起身体残废乃至不幸离世的情况。 如果经过治疗后,伤情已经康复,按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重新评估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原先的工伤待遇将自动终止,并根据重新评估的伤残等级来确定新的工伤待遇标准。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被认定为已经康复的,由企业重新评定其劳动能力,并重新确定伤残等级,原来的工伤医疗待遇、康复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停止发放。” 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继续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等可依法要求赔偿。若因工伤导致职工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且后续影响到其就业等方面,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主张一定的生活补助等。 总之,工伤出院后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工伤职工的实际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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