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出院后单位需要进行哪些赔偿?

我之前在单位受了工伤,现在已经出院了。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该给我哪些赔偿。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相关依据,这样和单位沟通的时候也心里有数。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停工留薪
  • #生活护理
  • #伤残津贴
  • #就业补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出院后,单位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意味着,在您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里,单位要像您正常工作一样给您发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其次,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由单位负责。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另外,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这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最后,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一些地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总之,工伤出院后单位的赔偿项目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