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哪部分个税可以扣除?
我每个月工资里都会扣住房公积金,也知道公积金有些部分在算个税时能扣除,但不清楚具体是哪部分。我想了解一下,到底住房公积金里哪部分金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可以扣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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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住房公积金哪部分个税可以扣除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而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取得收入后需要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里所说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能超过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小李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3倍就是15000元。假如小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12000元,不超过15000元这个上限,他每月个人实际缴存公积金比例是10%,也就是1200元(12000×10%),由于10%小于规定的12%,所以这1200元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要是小李每月个人实际缴存公积金比例是15%,也就是1800元(12000×15%),但按照规定只能扣除不超过12%的部分,即1440元(12000×12%),超出的360元(1800 - 1440)就不能在个税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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