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对集体诉讼有哪些规定?


集体诉讼在民事诉讼法里其实对应的概念是代表人诉讼,它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当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时,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让诉讼更方便进行,法律允许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民诉法中关于集体诉讼(代表人诉讼)的规定: 首先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并且大家都明确知道具体人数,就可以推选代表人来参与诉讼。推选出来的代表人在诉讼中的正常行为,比如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等,对所有被代表的人都有效。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权利处分,像变更诉讼请求、和对方和解等,就必须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才行。比如在一个小区业主起诉开发商违约的案件中,小区有几百户业主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这些业主人数是确定的,他们就可以推选几个代表人去打官司。代表人在法庭上的一般发言对全体业主有效,但如果要和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就必须经过所有业主的同意。 其次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比如在一些涉及消费侵权的案件中,可能有很多消费者受到了同样的侵害,但在起诉时并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人。法院会发出公告,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来登记。登记的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打官司,如果推选不出来,法院会和登记的人一起商定代表人。最后法院作出的判决,对登记的所有人都有效。如果还有没登记的消费者,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也可以适用这个判决结果。 集体诉讼(代表人诉讼)制度是为了方便众多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而设立的。它既保证了当事人能够通过推选代表人参与诉讼,又对代表人的权利进行了一定限制,以保障被代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人数不确定的情况,也规定了相应的程序来保障更多当事人的利益。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进行集体诉讼的情况,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