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列各项收入中哪些是免征或不征收营业税的?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有好几项不同的收入来源,听说有些收入是免征或者不征收营业税的,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我想了解下,在各项收入里,到底哪些是属于免征或者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况呢?免得我多缴税或者漏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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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不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业税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在过去征收营业税时期,有很多免征或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这些服务主要是基于社会公益性质,为了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权益,所以给予税收优惠。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这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和照顾,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劳动实现生活保障。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关乎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免征营业税有助于降低医疗成本,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对教育相关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有利于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这些都是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服务,对于保障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这些文化和宗教活动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和文化传承意义。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这是为了鼓励我国的出口贸易,增强出口企业的竞争力。 虽然现在已无营业税,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所体现的精神和目的,在现行的增值税等税种中依然有类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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