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和跑分哪个更为严重?


聚众斗殴和跑分涉及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程度难以简单比较,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说聚众斗殴。聚众斗殴是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成帮结伙地互相殴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存在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持械聚众斗殴这些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聚众斗殴还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处罚会更重。简单理解就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公众对于安全有序环境的期待,所以法律要给予相应惩处。 接着看跑分。跑分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资金流转等帮助的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相关犯罪行为。要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不同量刑。跑分行为看似没有直接实施诈骗、赌博等核心犯罪,但它为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关键的资金流转支持,使得犯罪行为能够更顺利地进行,危害到众多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金融秩序稳定。 所以,具体哪种行为更严重,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如犯罪的危害后果、参与程度等多种因素。如果聚众斗殴只是情节轻微,参与人数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处罚相对较轻;而跑分如果涉及的资金巨大,为严重的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帮助,那处罚也会很重。反之亦然,聚众斗殴情节严重时,处罚会远超一般的跑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