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该由哪方签订?
我准备租个房子,房东说让他儿子来和我签租赁合同,可我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适。我就想知道,正常情况下租赁合同到底该由哪方来签订呢?是必须房东本人,还是其他人也可以代表签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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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租赁合同通常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出租人就是把自己的物品或者房产等租给别人使用的一方,承租人则是使用这些物品或者房产并支付租金的一方。这两方作为租赁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各自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明确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是构成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素。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不一定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本人签订合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因为某些原因不能亲自签订,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签的。但委托他人代签需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有了合法的授权委托,被委托人就能代表出租人或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就拿您的情况来说,如果房东委托他儿子来和您签合同,那他儿子需要有房东给他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委托书上要写清楚委托他儿子签订租赁合同这件事、他儿子有哪些权限以及委托的期限等内容。这样,他儿子代签的租赁合同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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