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纳税人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
我自己在经营一家企业,不太清楚‘营改增’的具体规定。想知道到底哪些纳税人是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这对我企业纳税申报很重要,希望能有明确的解答,好让我了解我们企业是否在这个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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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也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营业税则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相关规定,“营改增”试点范围主要涉及以下行业的纳税人: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比如常见的出租车公司、物流公司等,它们提供的运输服务就纳入了“营改增”范围。这是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该文件明确规定了交通运输服务属于销售服务,应缴纳增值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含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例如,广告公司提供的广告策划、设计等文化创意服务,软件公司提供的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都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同样也是根据上述财税〔2016〕36号文件,这些现代服务项目被列为增值税应税项目。 邮政业,涵盖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像我们平常去邮局寄信、包裹等业务,对应的邮政企业就属于“营改增”纳税人。这也是基于相关营改增政策规定,将邮政业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 电信业,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如语音通话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如短信、彩信、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电信运营商在提供这些服务时,需要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依据同样是财税〔2016〕3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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