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违法交通行为会扣一分?


在交通法规中,有多种违法交通行为会被扣一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情况。灯光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交通参与者交流的重要工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对您驾驶意图的判断,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比如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未开启;或者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而未开启等情况。 其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也会被扣一分。会车是指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通过的交通现象。不按规定会车,比如在狭窄的道路上没有减速靠右行驶,可能会导致两车刮擦碰撞。而在非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容易引发后方车辆的追尾等事故。依据同样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一次记1分。 再者,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也属于扣一分的违法行为。车辆载货有一定的尺寸限制,如果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可能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明确,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记1分。 最后,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也会被扣一分。在驾驶过程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使驾驶员无法及时对道路上的突发情况做出反应,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