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年以前的缴费可以视同缴费?
我想了解一下,在社保缴费里有视同缴费的说法。我自己参加工作挺早的,不太清楚到底哪年以前的缴费是能算视同缴费的,希望能弄明白这个时间界限,这样我就能清楚自己的社保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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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是指在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之前,个人在特定工作期间虽然没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在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时,这段工作时间被认可为等同于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这主要是为了保障那些在社保制度建立前就参加工作的人员的权益。 以养老保险为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一般来说,对于企业职工,1992年到1995年期间各地陆续开始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在这之前有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的,都可视同缴费。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龄也可视同缴费年限。 而医疗保险方面,不同地区的规定差异较大。一些地区规定在当地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比如有的地区是从2000年左右开始实行职工医保制度,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就可能视同缴费。 总之,不同保险类型、不同地区对于视同缴费的起始时间规定有所不同,要准确确定哪年以前可以视同缴费,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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