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的费用由谁承担?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对于保外就医费用由谁承担这一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原则上来说,保外就医期间,罪犯虽然不在监狱内服刑,但本质上还是处于服刑状态。保外就医是为了保障罪犯的生命健康权,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罪犯有基本医疗保险,那么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一部分。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所以,对于保外就医的罪犯,只要其参加了医保且就医行为符合医保规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其次,如果罪犯没有基本医疗保险,那么通常情况下,保外就医的费用由罪犯及其家属承担。因为家属对罪犯有一定的扶养和照顾义务,承担医疗费用也是这种义务的一种体现。这就如同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生病就医,家属需要承担医疗费用一样。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罪犯是因为工伤等原因导致需要保外就医,并且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医疗费用等相关待遇可以按照工伤的规定来处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承担。例如,罪犯在服刑期间从事劳动改造活动时受伤导致需要保外就医,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就可以适用工伤的赔偿规则。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罪犯是因为监狱管理方面的过错导致患病需要保外就医,比如监狱卫生条件差、医疗保障不到位等原因,那么监狱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包括保外就医的部分费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保外就医费用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能涉及罪犯及其家属、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监狱等。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来明确费用的承担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