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账会计把账做错产生了滞纳金由谁承担?

我公司请了外账会计来处理账务。结果最近发现,由于外账会计把账做错了,导致产生了滞纳金。我不太清楚这笔滞纳金该由谁来承担,是公司自己承担,还是外账会计承担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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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外账会计把账做错产生滞纳金由谁承担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下面会结合具体法律规定进行说明。 首先,从公司与外账会计的关系来看,这一般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公司委托外账会计处理账务,外账会计按照公司的要求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而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外账会计是在正常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一些非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原因导致账目出错产生滞纳金,公司可能需要自行承担该费用。比如,公司提供的原始资料存在错误或不完整,导致外账会计依据这些有问题的资料记账出错。 然而,如果外账会计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责任承担情况就不同了。例如,外账会计粗心大意,多次重复出现低级的记账错误,或者故意违反财务记账规范和流程,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滞纳金,外账会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外账会计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公司产生滞纳金损失,就构成了对公司财产权益的侵害,公司有权要求外账会计赔偿。 为了明确责任,公司与外账会计之间最好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合同中可以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出现账目错误、产生滞纳金等情况时的责任承担方式。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就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就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 此外,如果外账会计是属于某个会计服务机构,公司是与该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那么责任承担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公司可以要求会计服务机构承担违约责任。会计服务机构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外账会计之间的内部规定,向有过错的外账会计进行追偿。 总之,外账会计把账做错产生滞纳金的责任承担问题,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双方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合同约定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责任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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