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后医药费该由谁承担?
我跟人起了冲突,一时冲动砍伤了对方。现在对方在医院治疗,产生了不少医药费。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笔医药费到底该由谁来出,是我肯定要出一部分,但有没有其他情况能让别人分担呢,我不太懂法律,想问问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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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砍人事件中,关于医药费由谁承担这个问题,关键要看砍人行为的性质和责任归属。 一般来说,如果砍人行为是故意的,也就是实施者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意愿,那么实施者就需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从法律角度讲,这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在这种故意砍人的情况下,砍人者需要支付受害者的医药费。 然而,要是砍人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情况就不同了。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砍人是出于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那么实施者不需要承担对方的医药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同时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以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砍人者还是要承担一部分医药费,但承担的比例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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