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保全费由谁承担?
我打算申请诉前保全,但是不太清楚保全费这一块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我担心最后这笔费用落到自己头上,毕竟打官司本身就有成本了。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笔保全费到底是我出,还是对方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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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关于诉前保全保全费由谁承担,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一般来说,诉前保全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在申请诉前保全时,申请人需要先预交保全费用。这是因为在案件还未审理之前,无法确定最终的败诉方是谁。当案件经过审理,有了明确的判决结果后,如果申请人胜诉,那么保全费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法院会判决败诉方将这部分费用支付给胜诉方。 不过,如果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责任比例、诉讼请求的支持程度等,来决定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保全费数额。另外,如果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撤诉,那么保全费一般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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