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的计算主体是卖方还是买方?
我在做一笔买卖交易时,不太清楚这笔交易里的应交增值税到底该由我这个卖方来算,还是由买方来算。我想了解在一般的商业交易场景下,这个应交增值税计算的主体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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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中,要搞清楚应交增值税的计算主体,得先明白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在每个流转过程中增值的部分征税。 从法律规定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这表明,通常情况下,卖方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是应交增值税的计算主体。 在实际交易中,虽然增值税名义上是由卖方缴纳,但其实税负是可以通过价格机制转嫁给买方的。比如,一件商品成本是100元,卖方在定价时会考虑增值税因素,将价格定得高于成本。当卖方把商品以包含增值税的价格卖给买方时,买方支付的价款里就已经包含了增值税。不过,计算和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这一义务,还是落在卖方头上。 所以,应交增值税一般是由卖方来计算和缴纳的。但买方也需要了解这其中的关系,因为增值税最终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和自己的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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