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能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在讨论股权激励计划。我对这个计划挺感兴趣的,也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所以就想了解一下,到底哪些人是明确不能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呢?是有特定身份的,还是有过某些行为的人不能参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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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有不少人是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这是因为这些人本身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控制权,股权激励对他们来说并非必要的激励手段。相关法律依据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 。 其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独立董事是为了保证公司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监事主要承担监督职责,他们的角色定位决定了不应通过股权激励来强化利益关联 。 另外,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人也不能成为激励对象。这是为了确保参与股权激励的人员具有良好的合规性和诚信记录。 还有,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也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在非上市公司中,一般认为监事可以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因为并没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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