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了孩子应该判给谁?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孩子抚养权上有分歧。我们都想要孩子,孩子今年5岁。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夫妻离婚时孩子到底会判给谁,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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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并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等。而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主要遵循的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还处于哺乳期,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比如,刚满1岁的婴儿,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并且平时对孩子关爱有加,而另一方经常酗酒、没有固定工作,那么法院大概率会把孩子判给条件较好的一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也应该被考虑进去。比如,10岁的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父亲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尊重孩子的选择。 回到您的情况,您的孩子5岁,属于已满两周岁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量您和您另一半的各种条件,看谁能给孩子提供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从而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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