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付首付款买的房,离婚后房子归谁?
我是女方,婚前我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婚后和老公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这房子我很看重,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这房子到底会归谁呢?我想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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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方付首付款买房,离婚后房子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女方在婚前付首付款买房,并且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大概率会归女方,但女方需要对男方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要是房子虽然是女方婚前付首付,但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可以视为女方对男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如果是婚后女方付首付款买房,不管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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