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
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买房是男方出的钱,但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会怎么分配,是归我个人,还是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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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遇到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的房子归属问题,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购房款是自己全额出资,并且有明确证据表明这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那么在双方离婚时,若该条件未达成,或者女方存在严重过错等违背赠与意图的情况,男方可以主张房子归自己所有,或者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 其次,如果男方不能证明购房款是自己全额出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该房屋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 另外,如果双方有其他书面约定,例如婚前协议或者婚后对房产归属有特殊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这类房产归属的判定,关键在于出资证明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因素。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先尝试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途径,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房子最终归属。 相关概念: 附条件赠与:就是在赠与行为中附加一定的条件,只有当这个条件满足或者不满足时,赠与行为才会发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 个人财产: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明确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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