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的遗产哪些人有继承权?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最近他突然去世,留下了一些遗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哪些人有资格继承他的遗产呢?是只有他现在的家人能继承,还是我也有可能呢?特别想弄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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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遗产的继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前夫生前立有有效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这体现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还能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能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要注意,因为已经离婚,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了。所以遗产将由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来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依据的是《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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