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监护人是谁?
我和配偶刚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对孩子的监护问题有点迷茫。想知道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到底是谁,是只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是双方都有监护权?这监护权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
展开


在法律上,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则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监护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意味着,即便父母离婚了,双方依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对子女享有监护权。 离婚只是改变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方式,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着主要的照顾、教育等日常抚养责任,而另一方虽然不直接抚养子女,但同样有监护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对子女财产的保护、在涉及子女重大利益事项上的参与决策等。 所以,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对子女监护权的行使,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履行好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