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请有驾照的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该追究谁的责任?
我所在单位聘请了有驾照的司机开车,最近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各方说法不一,我也搞不清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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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聘请有驾照的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一般而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产生的对他人可能产生伤害行为的情况,由其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单位车辆驾驶者所引发的交通意外事故,通常应由其所属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基于雇主对雇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的原则。例如,司机在正常工作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 若查明员工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比如司机故意闯红灯、超速且造成严重后果等,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该员工进行经济赔偿的追讨。同时,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的,比如第三方车辆违规变道引发碰撞,待雇主充分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仍有继续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总之,单位聘请的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员工的主观状态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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