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侧方出来没打转向灯被抓到了由谁负责?
我开车时在侧方停车,出来的时候没打转向灯,结果被交警抓到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责任该怎么算,是我自己完全负责,还是有其他可能的情况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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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由未打转向灯的驾驶员承担责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交通法规要求驾驶员在进行特定操作时,比如车辆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路边停车等,都应当提前开启相应的转向灯,这是为了向其他道路使用者明确传达自己的行驶意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打转向灯就像是一种“语言”,能让周围的车辆和行人知道你接下来要做什么,从而做出相应的反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所以,停在侧方出来属于驶离停车地点,按照规定就应该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如果没打转向灯被抓到,驾驶员违反了此条规定,一般会被认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可能面临的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处以罚款、记分等处罚。不同地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总之,驾驶员有义务遵守交通法规中关于转向灯使用的规定,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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