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归谁?
我在路上开车时遇到交警追车,结果发生了事故。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责 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是交警一方,还是被追的车辆一方,又或者是双方都有责任?我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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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交警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归属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所谓交通事故责任,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方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被追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做出了危险驾驶行为,像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从而引发事故,那么被追车辆的驾驶员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种情况,若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都有过错,会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例如,交警在追车过程中存在违反执法程序,如超速行驶、未开启警示标志等行为,而被追车辆也有违规驾驶行为,那么双方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第三种情况,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突然的道路塌陷、车辆突发机械故障等导致的,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另外,对于交警追车这一执法行为,公安部有相关规定规范交警的执法程序。如果交警违反规定追车,从而导致事故发生,交警所属的公安机关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如果被追车辆本身存在违法行为,也不能因为交警追车而免除其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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