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车主和驾驶员谁负责任?

我开车出门出了交通事故,车是借朋友的。现在伤者要求赔偿,我觉得我是驾驶员肯定有责任,但车主需不需要负责我不太清楚。想问问在交通事故里,到底是车主负责任还是驾驶员负责任,还是两者都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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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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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里,确定车主和驾驶员谁负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责任”的含义。这里的责任主要是指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如果驾驶员就是车主,那么责任承担相对明确,驾驶员要对事故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的侵权人通常就是驾驶员。 然而,现实中经常出现车主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情况。比如,车主把车借给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判断责任承担就较为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在出借车辆时没有过错,比如车辆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借车人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等,那么一般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主存在过错,例如明知借车人醉酒还出借车辆,或者车辆本身制动系统有问题却未告知借车人等,车主就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比如,车辆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车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驾驶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也就是说,一般先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工作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赔偿后可向其追偿。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车主和驾驶员谁负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事故发生时的各种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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