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主体是谁?


在法律领域中,赠与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那么赠与的主体究竟是谁呢? 赠与的主体包括赠与人与受赠人。赠与人是指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一方。对于赠与人来说,其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成年人或者符合特定条件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可以作为赠与人进行财产赠与的。因为他们有能力认识到赠与行为的法律后果,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独立进行赠与行为,其赠与行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如果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赠与,需要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受赠人则是接受赠与财产的一方。受赠人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行为能力要求,无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成为受赠人。因为赠与对于受赠人来说通常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法律一般保护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权利。例如,父母可以将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该子女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然能够合法地接受赠与。 综上所述,赠与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赠与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来实施赠与行为,而受赠人在行为能力方面没有严格限制,各类民事主体都有可能成为受赠人。在实际的赠与活动中,我们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