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由谁保管?
我刚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签完后房东直接把合同拿走了,我有点担心。我想知道房屋租赁合同到底该由谁保管,我有没有权利留一份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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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保管涉及到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问题,通常来说,合同双方都应该各自保管一份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它是一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的当事人就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对于承租人而言,保管好合同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在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房东提前解约、擅自提高租金等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合同作为证据,可能会在维权过程中面临困难。 对于出租人来说,保管合同同样重要。在租赁期满后,如果承租人存在损坏房屋设施、拖欠租金等情况,出租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都应该各自保留一份合同原件,以确保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依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一方拒绝提供合同给另一方,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一份,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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