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由谁管理?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家里的财产一直是我俩一起在打理,但最近因为财产管理的事产生了分歧。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到底由谁来管理呢?是一方管理还是双方共同管理?有明确规定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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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问题是许多夫妻关心的重要方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管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存在一方天然就有管理主导权的情况。
平等的处理权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小额的、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财产处理,任何一方都可以自行决定。比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一方的处理行为通常被视为代表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但另一方面,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理,如出售房屋、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就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因为这些重大财产的处理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一方擅自处理,可能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管理有特别的约定,比如约定由一方专门负责管理家庭财产,另一方不参与日常管理,但在重大决策时共同协商等,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种约定也是有效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管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