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我家有套安置房,最近突然想到产权是有期限的,等产权到期后这房子到底归谁啊?心里没底,也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了解下相关情况。
展开


安置房产权到期后房子的归属问题,要从土地和房屋本身两个角度来看。 首先,房屋作为地上建筑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拥有永久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从房屋建造好,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一刻起,只要房屋还存在,它就一直属于你。这就好比你买了一个杯子,这个杯子只要不损坏,就始终是你的。 其次,需要关注土地使用权问题。安置房的土地一般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通常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当安置房所在的住宅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会自动续期,你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这块土地上的房屋。但对于续期费用,目前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还未明确规定,后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细则。 所以,总体而言,安置房产权到期后,房子依然归你所有,土地使用权也会自动续期,不用担心失去房屋的相关权益。不过,由于续期费用等具体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建议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政策的变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