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坐牢了欠款由谁来还?
我把钱借给一个朋友,结果他因为犯事坐牢了。现在到了还款时间,我不知道这钱该找谁要。是他自己还,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我挺担心这笔钱打水漂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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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当欠款人坐牢了,欠款通常还是由欠款人自己来偿还。这是因为债务关系是基于借款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的债权债务事实而形成的,不会因为欠款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坐牢)就消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欠款人在借款时与债权人达成了还款的约定,那么无论其处于何种状况,包括坐牢,都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欠款。 虽然欠款人坐牢了,但他可能仍然有财产。如果有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追讨欠款。比如,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欠款人的财产。 要是欠款人有配偶,并且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配偶承担还款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此外,如果欠款人有其他的债务人,也就是别人欠他钱,债权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代位权,向欠款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其向自己偿还欠款。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中有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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