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尚未辞职的情况下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还没辞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得到哪些赔偿。对赔偿的具体项目、标准,还有该怎么去争取这些赔偿不太清楚,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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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尚未辞职,能获得的赔偿如下: 首先是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再者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和食宿费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如果因为治疗工伤产生了合理的交通及食宿费用,也能获得赔偿。 然后是辅助器具费,如果因工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比如轮椅、假肢等,配置这些器具的费用会得到赔偿。 另外,如果工伤造成了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还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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