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对方检查后没事,检查费谁出?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人,带对方去做了全面检查,结果显示对方身体没事。但现在对方让我出检查费,我觉得对方也没受伤,这检查费不该我全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检查费到底该谁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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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查费承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到人对方检查后没事的情况下,关于检查费由谁承担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原则上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撞人这一事件中,如果撞人者存在过错,导致他人可能受到人身损害,那么被撞者去进行身体检查是为了确定是否受伤,这属于合理的检查费用。 一般情况下,如果撞人者被认定为有责任,那么检查费通常是由撞人者来承担。因为撞人这一行为引发了后续的检查需求,撞人者的过错行为与检查费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在交通事故中,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认定撞人者负全部或部分责任,那么撞人者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检查费用。 然而,如果撞人者能够证明被撞者进行的检查属于不必要的过度检查,那么对于过度检查的费用,撞人者可以拒绝承担。但撞人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检查的不必要性,例如有专业医生的证明或者相关的鉴定意见等。 此外,如果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那么检查费用可能会按照双方过错的比例来分担。比如,被撞者本身也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那么双方可能都需要承担一部分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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