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孩在学校里受伤由谁来赔偿?

我家孩子在学校里受伤了,现在不知道该找谁赔偿。孩子是在课间和同学玩耍时不小心摔倒磕伤的,学校和对方家长都互相推诿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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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园伤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小孩在学校受伤赔偿责任的问题时,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主体。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学校等教育机构对他们负有更高的管理和保护义务。例如,一个六岁的孩子在学校楼梯间因为地面湿滑而摔倒受伤,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防滑措施、尽到了提示义务等管理职责,那么学校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个阶段的孩子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仍需要学校给予适当的引导和管理。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在体育课上,由于体育老师没有正确指导运动动作,导致孩子受伤,这种情况下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小孩在学校受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例如,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将孩子打伤,那么该校外人员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学校在安保方面存在漏洞,未尽到管理职责,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总之,小孩在学校受伤后的赔偿责任认定,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受伤原因、学校是否尽到职责等多方面因素。当遇到赔偿纠纷时,建议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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