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区停车遭受高空坠物损失由谁赔偿?

车停在小区里,结果被高空坠物砸了,现在不知道该找谁赔偿。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规定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损失,是高空坠物的所有者、小区物业,还是其他什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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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在小区停车时遭受高空坠物损失,赔偿责任的确定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能明确高空坠物的直接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且他们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这些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要是能确定是某户人家窗台的花盆掉落砸到车,这户人家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比如已经做了合理的固定等措施),那这户人家就得负责赔偿。 要是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给予补偿。这里说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指的是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像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等。不过一般底层业主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免责,因为和高空坠物没有直接关系。 另外,小区物业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有责任。如果物业作为小区管理人,对小区公共部位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如果车主自身存在过错,比如没有按照小区规定停车,乱停在不该停的地方,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一定作用,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车主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损失。 相关概念: 过错推定:就是侵权人只要证明自己的损害是物件脱落、坠落导致的,就算完成初步举证责任了,然后就得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证明自己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不然就要担责。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就是在侵权行为发生的时候,正在实际使用这个建筑物的人,包括各种和这个建筑物使用有关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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