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行人被撞由谁来赔偿?

我在路上正常行走时被车撞了,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是肇事司机自己赔,还是保险公司赔,又或者两者都有责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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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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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行人被撞,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一下可能的赔偿主体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作用。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那么在行人被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交强险会对行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等进行赔偿。 接着,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行人的全部损失,那么就需要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一种保险,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第三者的损失进行进一步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肇事车辆既没有购买交强险,也没有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者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那么就由肇事司机(也就是侵权人)来承担赔偿责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肇事车辆的车主存在过错,比如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等,车主也可能需要与肇事司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行人被撞,赔偿顺序通常是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最后仍有不足的由肇事司机或有过错的车主赔偿。行人在遭遇此类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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