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洗钱提供资金账户的人会如何判刑?
我有个朋友,在不清楚具体用途的情况下给别人提供了资金账户,后来才知道可能涉及洗钱。现在特别担心,想了解像这种为洗钱提供资金账户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刑,量刑的依据和标准都是什么,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为洗钱提供资金账户的人,其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罪。洗钱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把那些通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途径获得的钱,想办法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让这些“黑钱”看起来合法化。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如果明知是上述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会被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洗钱的金额大小、洗钱行为造成的后果、对金融秩序等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等等。 如果是单位犯洗钱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相关概念: 洗钱罪:就是为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的罪名。 没收所得:就是将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以及这些财物产生的收益收缴。 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