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钱由谁来承担?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费用承担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工伤的钱到底该由谁来出,是公司全部承担,还是我自己也得负担一部分,又或者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工伤的钱由谁承担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很多工伤相关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不同的项目分别承担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就是我们受伤后去医院看病、治疗以及后续康复所花的钱;住院伙食补助费,也就是我们住院期间吃饭的补助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比如本地治不了,需要到外地去看病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像因工伤导致需要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也就是对我们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所花的费用。 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简单说就是我们受伤治疗期间,单位还是要按照原来的标准给我们发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这是针对特定伤残等级职工的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本来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部分费用,现在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了。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