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
我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对方受了伤还起诉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请律师的费用是该我出,还是对方自己承担?我有点担心这律师费最后会算到我头上,毕竟我已经要承担事故责任了,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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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关于律师费由谁承担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先从一般原则来说,在我国的法律实践当中,律师费通常是谁请律师谁来承担费用。这是因为律师费并不是诉讼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直接损失,所以原则上不会强制要求对方来承担。 不过,在交通事故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在事前有相关的约定,比如在保险合同或者其他协议里明确规定了在发生纠纷时律师费的承担方,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就看法律的特别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并没有直接提及律师费的承担问题。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能够证明律师费是其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并且法院认为该费用是必要的,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由侵权方也就是在事故中负全责的你来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不过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侵权行为的性质、过错程度、赔偿数额等因素来做出判断。所以,对方起诉后律师费最终由谁承担,并没有绝对的答案,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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