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费由谁支付?
我最近遇到医疗纠纷,准备申请医疗鉴定,但不清楚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是我自己先垫付,还是医院承担,亦或是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支付方?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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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费的支付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也就是说,当鉴定结果认定为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要承担鉴定费用,这是因为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需要进行鉴定以明确责任,所以由其支付费用是合理的。而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提出申请的一方来支付鉴定费,这是为了避免随意申请鉴定造成资源浪费。 其次,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实践中一般是谁主张、谁预付。比如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那么患者通常需要先预付鉴定费用。最终的费用承担,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决。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医疗机构承担全部或部分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那么鉴定费用可能仍由提出鉴定申请的患者承担。 此外,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共同预先缴纳鉴定费。这体现了双方对鉴定的共同意愿和责任分担。 总之,医疗鉴定费的支付规则较为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鉴定类型、鉴定结果以及实际情况等来确定最终由谁承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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