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车撞人后医疗费由谁出钱?


在大车撞人后,医疗费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交强险的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所以,在大车撞人事故发生后,通常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医疗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般是有限的,比如在有责的情况下可能是1.8万元左右。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医疗费,那么就需要看大车是否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当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就会启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要是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加起来都不够支付医疗费,或者大车没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剩下的医疗费就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确定由谁承担。如果大车司机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剩余的医疗费就由大车司机承担;如果大车司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可能由大车所属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剩余的医疗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