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了营养费误工费由谁来赔,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提出要营养费和误工费。我不太清楚这笔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个人赔,还是保险公司赔?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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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的事故中,营养费和误工费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误工费则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责任的限额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营养费和误工费通常包含在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中。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再看商业险。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赔偿责任。要是经过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还有剩余未赔偿的费用,或者肇事车辆根本就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来承担。
所以,车撞人后的营养费和误工费,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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