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申报的单证由谁提供?
我公司最近有一批货物要出口,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对于申报所需的单证由谁来提供不太清楚。我们是和货代公司合作的,也不确定是我们自己准备单证,还是货代帮忙准备。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中,出口申报的单证到底该由谁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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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口申报过程中,关于单证由谁提供,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贸易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是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义务人。这就意味着收发货人有责任准备并提供出口申报所需的基本单证。这些基本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它们是反映货物实际情况、价值以及运输等信息的重要凭证。收发货人对货物的情况最为了解,所以由其提供这些单证,能够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然而,在实际的贸易操作中,很多企业会委托货代公司等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协助办理出口申报事宜。货代公司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可以为企业提供报关服务。在这种委托关系下,如果双方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货代公司负责准备和提供申报单证,那么货代公司就承担起了这一责任。但即便如此,收发货人仍然需要对单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为收发货人是货物的所有者和实际交易者,对货物的实际情况有最直接的了解。如果申报信息出现虚假或错误,收发货人将面临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的货物,可能还需要提供特定的单证,比如许可证件、原产地证明等。对于这些特殊单证的提供,也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贸易要求来确定责任主体。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因为货物本身的性质需要特定的许可证件,收发货人一般需要自行办理并提供;而如果是一些通用的原产地证明等,在委托货代办理的情况下,货代也可以协助完成相关手续,但最终的责任还是在收发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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