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不回如何才能离婚?


如果妻子离家出走不回,想离婚有以下两种常见方式: 协议离婚:尝试想办法联系上妻子,和她沟通离婚这件事。要是你们俩能就离婚、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想法,就可以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了,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不过,鉴于你妻子离家出走不回,用这种方式离婚可能不太容易实现,得先努力联系到她并协商好各种事宜。 诉讼离婚:要是没办法和妻子协商一致,那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妻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的状况下,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办法向她送达诉讼文书。要是你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比如妻子离家出走时间很长、你们双方长期分居等情况,法院经过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没到庭而且你又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你需要在判决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在诉讼离婚中,还要注意确定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不满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案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同时,若主张被告下落不明,立案时应一并提交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另外,还可以考虑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如果妻子下落不明持续满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可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之日婚姻关系消灭。但宣告失踪或死亡并非离婚前提条件。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