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该怎么做?
我另一半离家出走好久了,一直没消息,我现在想离婚开始新的生活。想知道在这种对方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我具体该通过什么方式、走什么流程去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如果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首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一方下落不明的证人证言,同时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若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 ,法院一般会判准予离婚;要是未满两年,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另外,若离家出走一方杳无音信满二年,另一方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离家出走一方杳无音信满四年,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经法院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自动消灭。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程序,以保障自己合法的婚姻权益。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