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谁来上报工伤?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不太清楚到底该由谁去上报工伤。是我自己,还是单位,又或者有其他规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上报工伤主体的明确规定。
展开


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上报工伤的主体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受伤职工上报工伤。单位作为雇主,对员工的工作安全负有一定的管理和保障责任,及时上报工伤有利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工伤保险的管理和使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当单位没有履行上报义务时,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行上报。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因为单位的不作为而导致职工的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给予了职工及其相关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也从侧面督促用人单位积极履行上报工伤的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